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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05-23 浏览:7944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建设局:
为进一步加强监理人员的从业管理,规范监理人员现场行为,我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监理人员从业管理的通知》(苏建建管〔2014〕100号),明确了全省监理行业从业人员的从业范围和执业要求。为了进一步发挥监理企业对从业人员的优化组合和资源配置,在充分听取行业协会意见的基础上,结合监理管理的实际以及监理人员进出场计划等作如下补充说明:
一、省内总监理工程师,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在同一设区市最多可同时在三个在建项目上从业。
二、省内专业监理工程师,最多可在省内三个在建项目上从业。
三、省内监理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在建项目上从业。
特此说明。
相关信息:
▪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改善型住宅监理工作导则》的通知
▪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印发关于加强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控的意见的通知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
▪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改善型住宅设计与建造导则》的通知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
▪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和延续工作的通知
▪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拆(顶升)、附着等各环节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统一使用江苏省建设工程监理现场用表(第七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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