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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13 浏览:286
苏建价〔2024〕149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省有关厅、局:
为进一步推动传统建筑和园林营造技艺保护传承,我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古建筑修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对应的费用计算规则,现予发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同时《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表》(2009版)中的古建部分停止执行。
本定额由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和管理。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2月12日
相关信息:
▪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智能建造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
▪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技术导则(2025版)》的通知
▪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江苏省城镇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工程估价表》和《江苏省城镇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工程量计算标准》的通知
▪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的通知
▪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性 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严重缺陷清单(试行)》的通知
▪ 关于印发《江苏省建筑企业转贷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部门关于推进全省智能建造发展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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