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首 页 > 政府文件 > 住房城乡建设部文件 |
时间:2020-07-02 浏览:5533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9号)关于大幅压减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类别、等级的要求,我部起草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框架(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于2020年7月17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sgc@mohurd.gov.cn。
2.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邮编:100835。
资质改革期间,我部正常受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事项。
附件:1.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框架(征求意见稿)
2.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框架(征求意见稿)有关情况说明
3.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改革措施表
相关信息:
▪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2024年第八批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2024年第七批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2024年第六批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2024年第五批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
▪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 (示范文本)》的通知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2024年第四批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2024年第三批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2024年第二批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
电话:025-86631268(信息采集、国监继续教育)、85697800(一体化平台)、83309567(财务)、85406676(招投标)、52362739(招投标)、83300125
E-mail:jsjlztb@163.com 邮政编码:210008 苏公网安备32010602011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