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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6-28 浏览:2731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要求,并结合行政审批系统调整,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权力阳光运行系统不再提供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对申报造价资质的核准、延续、变更等的有关事宜,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定下发后另行通知。
2、对已申报的造价资质核准的补正事宜请联系电话:025-83666730、025-83660171或加QQ群:715417266咨询申报。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6月22日
相关信息:
▪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性 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严重缺陷清单(试行)》的通知
▪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2024年第八批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2024年第七批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2024年第六批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2024年第五批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
▪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 (示范文本)》的通知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2024年第四批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2024年第三批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
电话:025-86631268(信息采集、国监继续教育)、85697800(一体化平台)、83309567(财务)、85406676(招投标)、52362739(招投标)、8330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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