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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5-05 浏览:2653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现将《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以下简称《判定标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把重大风险隐患当成事故来对待,将《判定标准》作为监管执法的重要依据,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依法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准确判定、及时消除各类重大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等制度,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2年4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应急管理部。
相关信息:
▪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性 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严重缺陷清单(试行)》的通知
▪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2024年第八批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2024年第七批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2024年第六批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2024年第五批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
▪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 (示范文本)》的通知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2024年第四批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2024年第三批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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