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姜堰区“三个着力”构筑营商环境新高地
发布:2020-12-23 浏览:2369
近年来,泰州市姜堰区积极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创新交易监管服务方式,全力打造“有温度、有亮度、有速度”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1 着力优化服务内容。
进一步简化招标投标流程,通过压时限、减环节、并事项,减轻市场主体压力。容缺办提升交易效率。针对一些重点工程和应急项目,实行将原招标前置条件与项目进场招标申请、招标公告发布、招标文件发出等招投标工作流程同步进行,今年已有涉及安置房建设、招商引资等30多个项目采用了进场交易“容缺”机制招标作业法,实现招标规范和效率提升的有机统一。减成本激发市场活力。政府采购项目免收采购文件费用、取消投标保证金,节约投标成本约0.15亿元;搭建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平台,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合同经受理银行审批后,最高可获得授信2000万元或合同金额80%的“政采贷”专项资金支持;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多元化,在原有网银、电汇、银行保函等递交方式的基础上,增设保证保险新模式,保险费率0.3%,最低收费仅200元/笔,释放企业资金,激发市场活力。定规范便利市场主体。修改完善工程诚信库录入操作指南、工程招标投标服务指南、供应商办事服务指南等,最大限度地为招投标各方当事人提供系统、规范的操作方式指导。
2 着力拓宽监管模式。
扩大监管覆盖范围,提升公共资源交易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建立联合调查机制。成立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建立完善委员会议事规则,统筹协调各职能部门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构建严密的协同监督网络,联合各职能部门开展招投标专项整治活动、调查违法违规事件,推进招投标市场法制化建设。引入信用评价机制。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全面推行信用分制度,明确限额以下国有资金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选用我区信用等级在C级以上的施工企业,积极引导信用高、实力强的企业优先承接我区工程建设项目,倒逼施工企业加强诚信建设,知信守信。建立标后评估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定期对已经完成招标的项目开展“回头看”,梳理出报价畸高的投标单位,开展集中约谈活动,遏制投标人串通投标、拉抬价格等不以中标为目的的行为,设立公共资源交易曝光台,对严重失信的投标人进行不良行为公示,限制其参与项目投标,维护市场正常秩序,营造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创新社会监督机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及市民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士观摩交易项目前期办理流程,旁听开评标过程,提高社会各界对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知晓度,有效接受社会监督。
3 着力提升交易效能。
深挖“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推进交易平台向智能化信息化转型。推进“一市一平台”建设。9月底完成了市县一体化平台的整合工作,全市统一交易目录、交易标准和交易规则,真正实现“一个市场、一套体系、一个标准”,让市场主体看得懂、社会能监督,提高办事效率与市场主体满意度。探索“智能化交易”。在软硬件方面持续发力,加大投入,开发建设了建设工程电子化交易系统、水利工程电子化交易系统、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系统、电子评标辅助系统、远程异地评标系统、投标保证金网上收退系统等,实现了项目注册、公告发布、标书制作、开评标等10多个交易环节的全链电子化,全程网上留痕。推行“最低投标价法”。推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定期修改发布示范文本,杜绝招标人为特定投标人量体裁衣;建设工程项目使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能降低项目投资成本,评标时以价格因素为主、其他因素为辅可以减少评委的主观倾向性,同时配套增设成本预警价、低价差额担保等,提高围标串标成本,有效遏制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推广“不见面交易”。在全市首推不见面开标系统,招投标各方主体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音视频交流互动,实现“开标不见面,交易看得见”。截至目前,工程建设项目不见面开标318宗,成交额达10.63亿元,不见面开标覆盖率93%,累计减少企业往还约0.9万余次,节约投标成本近0.18亿元。(泰州市姜堰区行政审批局 刘杰、卢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