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集《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作标准(试行)》等四个标准意见建议的通知
发布:2020-11-18 浏览:17148
各相关监理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进一步推进监理服务标准化,规范监理工作秩序,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于2020年3月印发了《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作标准(试行)》《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标准(试行)》《监理工器具配置标准(试行)》《工程监理资料管理标准(试行)》等四个标准。
请各相关监理企业结合行业实际和企业需求,提出上述四个标准试行期间的意见和建议,并于2020年12月15日前发至邮箱183383472@qq.com,以便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修改完善。
附件:
1.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作标准(试行)
2.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标准(试行)
3.监理工器具配置标准(试行)
4.工程监理资料管理标准(试行)
江苏省建设监理与招投标协会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