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建设监理协会关于调整监理从业人员业务培训报名条件的通知
发布:2019-03-18 浏览:20785
苏建监协〔2019〕5号
各监理企业: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江苏省监理工程师江苏省监理员资格取消后相关事宜的公告》(〔2017〕第36号)精神,结合全省工程监理行业从业人员学历、职称等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业务培训报名条件调整如下:
一、申请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中级及以上建设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获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后,有三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
4、获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后,有五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
5、获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高职、技校)学历后,有十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
( 二)年龄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爱岗敬业,遵守职业道德。
二、申请监理员业务培训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技术员及以上建设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或各等级技工。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高职、技校)及以上学历。
(二)年龄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爱岗敬业,遵守职业道德。
原报名条件与此通知不一致的,以此通知为准。
江苏省建设监理协会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