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质安〔2026〕83号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无锡市市政和园林局:
今年6月是全国第25个、全省第33个“安全生产月”,主题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各地扎实开展好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提升全行业安全意识,深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根据《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苏安办〔2026〕26号)要求,现就开展2026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6月1日至6月30日。
二、主要内容
(一)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科学体系和实践要求,聚焦“统筹发展和安全”主题,通过开展专题研讨、集中宣讲、辅导报告、理论文章等多种形式,推动理论学习见行见效、入脑入心。要深入宣贯落实安全生产“六化”建设要求和任务,面向施工企业、项目部开展分层分类学习宣讲,推动“六化”建设在基层一线落地生根、走深走实。要督促施工企业结合“一把手话安全”“安全大家谈”“以案普法”等活动,组织员工交流心得体会,剖析典型事故案例,提升全员安全责任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要督促项目部依托“项目经理讲安全”“班前会”等载体,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增强广大作业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守法意识,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浓厚氛围,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全员岗位责任。
(二)深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提升安全治理效能。一是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苏建函质安〔2026〕89号)要求,积极构建省市县三级联动监管格局,加大安全检查力度,推动建筑施工企业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常态化机制,实现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安全生产月”期间,我厅将组织开展“四不两直”检查,对排查整治不深入、责任落实不到位地区将予以通报。二是开展典型事故隐患类比排查整治。深入落实“警醒、警戒、警示”机制,紧盯行业领域内发生的典型事故,特别是我厅通报今年一季度发生的房屋市政工程事故,督促本地区在建项目深刻吸取教训,认真对照事故隐患类比排查整治措施,结合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全面排查类似隐患,切实堵塞漏洞、补齐短板。三是开展全员查找风险隐患行动。加强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宣传工作,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完善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依托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安管系统”)中“查找隐患”功能,在项目部广泛开展“查找身边安全隐患”行动,发挥一线施工人员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作用,形成安全生产隐患全员排查的合力。推广“我要拍隐患”小程序,帮助作业人员发现身边的风险隐患,实现风险隐患早发现、早处置。四是开展应急演练活动,提升全员应急能力。各地要广泛组织以隐患识别、应急处置、逃生避险为重点的数字推演、实战模拟和综合演练。安全生产月期间,苏州市汇川联合动力总部及研发建设项目建设工程总承包(中建三局集团(江苏)有限公司承建)项目将组织开展智能施工升降机困人应急救援演练活动,相关应急演练视频会及时收录在“建安码学习平台”和“省安管系统”,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施工企业、项目部可自行组织学习观看。
(三)开展事故隐患排查科普宣传和安全生产讲座,提升行业从业人员安全素养。一是开展建筑施工事故隐患科普宣传。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组织本地区施工企业和在建项目,通过观看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片、教育培训视频、事故警示案例,开展《江苏省建筑施工事故隐患辨识图集》宣贯等,提升从业人员事故隐患辨识能力。二是开展安全生产讲座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省建筑安全监督总站、省建筑行业协会安全设备分会将联合举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巡讲”活动,各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大型企业)可根据需求预订讲课内容和时间,联系省建筑行业协会建筑安全设备管理分会安排讲座(课程、授课人等信息详见附件2)。线上直播公益讲座定于6月5日下午14:00,重点讲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六化”建设落实、住建部对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新要求等课程(线上报名观看方式详见附件2),请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企业组织相关人员准时在线观看。三是提升安全总监能力。省建筑行业协会安全设备分会将于6月下旬组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总监培训,并在中建三局无锡地铁5号线二期工程土建施工01标项目组织安全标准化工地观摩交流活动(另见协会通知)。
(四)广泛开展安全宣传、交流、竞赛等安全文化活动。一是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紧扣主题、结合实际,开展各具特色的“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积极宣传安全生产理念和管理经验,使安全生产深入人心,积极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和新装备,以科技赋能排查整治风险隐患。二是开展安全生产“云观摩”交流活动。鼓励施工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和技术推广,提升自主创新和本质安全水平。对于企业、项目部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新技术应用、危大工程管控和智慧工地建设、施工安全AI现场管控应用等方面的经验,采用“云观摩”交流方式集中线上展示。三是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为鼓励广大建筑业从业人员、建筑安全监督人员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江苏省建设工会工作委员会、省建筑安全监督总站、省建筑行业协会安全设备分会将联合举办“2026年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内容另行通知)。四是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文化培育活动。鼓励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施工企业结合实际创作公益广告、微电影、短视频、安全文化节目、挂图、读本等安全文化精品;鼓励开展“一封安全家书”活动联动工友家庭,以亲情嘱托筑牢思想防线,引导从业人员绷紧安全之弦,自觉规范作业行为;依托工地宣传大屏等播放“安全生产月”公益广告、宣传片等,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推动形成“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生动局面。
6月1日上午9:00,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在盐城市盐都区星级酒店项目(江苏金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召开省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并全程视频直播。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专题研究部署,统筹安排各项活动,确保“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的顺利开展。要紧扣活动主题,积极创新活动形式,充分发挥社团协会作用,动员广大群众和从业人员参与,推动活动重心向基层和企业延伸。
(二)务求活动实效。要将活动与正在开展的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六化”建设有机结合,杜绝形式主义。通过活动深入推进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排查处置重大事故隐患,曝光突出问题,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加强信息报送。要指定活动联络员,负责活动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工作。对于“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形成的成果、经验和先进做法,要及时总结,我厅将择优选报省安委办。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5月31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信息表(见附件5),6月30日前将报送本地区活动总结。
联系人:徐硕,025-51868613,835688257@qq.com。
附件:
1.“建安码学习平台”登录方式
2.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公益讲座课程表
3. 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线上观看方式及公益讲座线上报名观看方式
4.“云观摩”工地交流内容及推荐表
5.“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信息表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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