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要求,并结合行政审批系统调整,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权力阳光运行系统不再提供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对申报造价资质的核准、延续、变更等的有关事宜,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定下发后另行通知。
2、对已申报的造价资质核准的补正事宜请联系电话:025-83666730、025-83660171或加QQ群:715417266咨询申报。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6月22日
电话:025-86631268(信息采集、国监继续教育)、85697800(一体化平台)、83309567(财务)、85406676(招投标)、52362739(招投标)、83300125
E-mail:jsjlztb@163.com 邮政编码:210008 苏公网安备3201060201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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