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关于开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专家库专家公开征集的通知

发布:2025-10-11  浏览:822

各有关单位:

充分发挥专家在公共决策咨询中的作用,提高政府机关公共决策的科学化、法治化、专业化水平,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建科〔202582号),经研究,我厅面向全国公开征集专家库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客观公正、责任心强;

2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参加并完成工作任务,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两院院士、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可放宽至75周岁;

3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无不良科研诚信记录;

4熟悉相关领域或产业研究发展动态,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或标准等,具有较强的分析能力、判断能力、评价能力和表达能力;

5行政管理人员应当熟悉相关领域业务,从事的工作走在全省前列;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了解专业发展趋势,具有坚实的专业知识储备和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

二、工作流程

申请入库专家登录“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网址:http://49.77.204.6:10081/SzjsWorkQY/normal/enterprise/index)注册个人账号,如实填报个人信息

完成个人信息填报并确认无误后,下载打印专家推荐表、承诺书。专家推荐表由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承诺书由专家本人签名。完成盖章和签名后,扫描上传系统,提交后完成网上申报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申请入库专家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核查,通过资料核查的专家纳入专家库统一管理。

三、相关要求

1申请入库专家所在单位(应为独立法人单位)要对照基本条件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入库专家的信息真实有效

2严禁虚报、伪造成果信息等科研不端及失信行为。

3.确认入库后,当个人信息发生变化时,特别是当专家不再符合入库条件时,入库专家应及时与我厅联系更新信息入库专家所在单位应主动提醒专家或向直接反馈

、其他事项

1.鼓励45周岁以下青年专家参与

2.全流程网上操作,无需报送纸质资料。

3.公开征集截止时间为20251031日。

专家库政策咨询电话025-5186857851868859

系统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25-5186827951868280

 

附件:关于印发《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930 

 
主办单位:江苏省建设监理与招投标协会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388号正泰大厦3单元2117、2118室

电话:025-86631268(信息采集、国监继续教育)、85697800(监理)、83309567(财务)、85406676、52362739(招投标)、83300125(会费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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