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关于调整“江苏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系统”部分办理事项的通知

发布:2020-07-13  浏览:5148

各有关单位、各相关人员:
      根据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放管服”改革要求,为进一步优化申报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方便基层群众。自2020年7月10日起,对“江苏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系统”部分办理事项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部分注册申报流程
      1. 注册建筑师(除二级注册建筑工程师)、勘察设计工程师(除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职(执)业人员及聘用企业在“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申报,无需在“江苏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系统”中做任何操作。
      2. 注册监理工程师
      职(执)业人员聘用企业在“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信息系统”中选择企业用户登陆进行申报,无需在“江苏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系统”中做任何操作。
      3.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职(执)业人员在“全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中进行申报,无需在“江苏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系统”中做任何操作。
      二、证书或防伪贴条领取流程
      职(执)业人员及聘用企业在“江苏建设人才”(网址:http://hr.jscin.gov.cn/swhyFront/default.aspx)—“执业注册”一栏中查看,根据公布的名单及批次号领取注册证书或贴条。
      1. 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工程师、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证书至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取;
      2.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贴条、延续贴条邮寄至受理书面材料的预留地址;
      3. 注册监理工程师变更贴、延续贴邮寄至受理书面材料的预留地址;已受理书面材料未预留地址的变更贴、延续贴需下载并填写《防伪贴领取单》(详见附件)后,至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B区住建厅B19、B20窗口领取。


      附件:防伪贴领取单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
2020年7日7日

 
 
附件:防伪贴领取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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