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建管〔2021〕41号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
现将《2021年全省建筑业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全省建筑业工作要点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篇布局和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起步之年,做好全省建筑业工作意义重大。全省建筑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深化建筑业综合改革为主线,以推进行业转型升级发展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为重点,以科技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为根本目的,全面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提升建筑市场规范化水平,加快构建新型建造方式和现代管理体系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以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新成效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新使命新要求,为“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的新篇章作出积极贡献。
一、 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1.科学谋划我省建筑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梳理总结江苏“十三五”期间建筑业发展经验和成绩,认真分析发展形势和面临的机遇挑战,深入研究编制建筑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破解建筑业发展中的难题,明确“十四五”期间的目标和任务,加快推进新型建造方式的应用,推动全省建筑业发展实现质的跨越。
2.大力推动建造方式变革。着力探索智能建造与产业现代化协同发展的路径和方法,鼓励建筑企业与互联网企业、科研院所等开展合作,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建筑产业中的应用,逐步建立智能建造技术标准体系。稳步发展装配式建筑,对江苏省装配式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名录实施动态管理,出台《装配式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2021版),完善装配式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体系。积极推动精益建造,培养一批精益建造的示范典型项目。大力推行绿色建造,指导常州市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的绿色建造试点工作,结合碳达峰有关工作要求,探索建立项目全过程绿色施工动态考核评价体系,修订完善《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试行)》,将绿色施工、建筑垃圾减量化和再生利用资源化、产业化等措施纳入省建筑施工标准化星级工地管理体系。
3.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加快推进工程总承包,推动工程总承包方式从试点到示范过程转变,开展工程总承包项目观摩活动,加强试点示范的引领带动作用。贯彻落实《关于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在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中率先推行工程担保。
4.加快推进企业资质管理改革。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资质改革方案,做好我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改革的宣贯落实工作,大力精简企业资质类别,归并等级设置,简化资质标准,进一步放宽建筑市场准入限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作为试点省份承接好资质审批权限下放工作,进一步做好资质审批事中事后监管。
5.深入推进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确定我省造价改革实施方案。指导南京市、苏州市、连云港市做好最高投标限价改革试点工作。加强工程造价数据积累,探索建立指标指数体系。优化计价依据体系,完成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专业定额和费用定额修编工作。开展工程总承包合同价格风险课题研究,制定施工过程结算实施意见和智慧工地相关计价政策。改进材料价格信息发布工作,为绿色建材推广提供信息服务。
二、积极开拓市场,助力建筑行业转型升级
6.持续加快转型升级步伐。着力培育一批市政公用高等级资质企业;在开展城市轨道交通试点基础上,支持一批省内建筑业企业加快进入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发挥金融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作用,联手金融机构和部门为建筑业企业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7.积极探索“走出去”新举措。推动省内建筑企业参与我省在境外的产业园区建设,探索“走出去”新模式。会同省商务厅、省建筑业协会共同组织大型央企与我省优势企业成立“走出去”发展国际产业联盟;深化与中建国际工程公司的战略合作,共同开拓后疫情时代国际市场空间。贯彻落实《长三角区域建筑业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战略协作框架协议》,着力构建统一开放、标准互认、互利共赢的建筑市场。加强与兄弟省份的沟通交流和战略合作,进一步拓展省外建筑市场发展空间。
8.培育江苏建造优势品牌。运用企业综合数据,与省统计局、商务厅联合开展建筑业“百强企业”认定活动,提升我省建筑业企业品牌形象;积极做好2020年度我省出省施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扬工作,促进省外市场更好更快发展。持续聚焦建筑市场动向和热点,做好省外建筑市场信息整理、汇总和发布,提高信息质量。
9.积极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贯彻落实《江苏省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培育试点工作方案》,加强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培育,促进建筑产业工人数量和质量有序增长;加强建筑产业工人权益维护,跟踪指导试点企业建立科学的建筑产业工人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保障等机制和措施,及时总结、宣传、推广试点企业的先进经验和做法。
三、夯实质量基础,稳步提升建筑工程品质
10.进一步夯实工程质量基础。持续巩固和深化工程质量安全三年提升行动成果,全面落实“两书一牌”制度,强化监督执法检查,进一步压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加强房屋市政工程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管,联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通知》。完善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机制,开展我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投诉问题调查分析及处理机制课题研究。
11.突出强化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出台我省《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实施意见》,强化住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落实,要求在申请竣工验收备案时提供质量保修责任承接说明材料。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试行商品住宅预售联合审查制度,将住宅工程质量与预售许可挂钩。
12.深入推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将手册落实情况纳入省高质量发展年度绩效考核指标,督促地方开展相关工作,指导施工、监理单位编制企业版手册、标准化图册等,形成完善的国家、省、企业三级手册体系。结合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切实强化我省手册实施细则的落地执行。
13.持续推进工程质量管理创新实践工作。继续开展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试点和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试点,适时总结有关经验,推广成熟做法。开展区域建筑工程质量水平评估研究,构建能较为准确反映我省不同地区工程质量水平的评价体系及其实施路径。
14.积极发挥优秀工程的示范引领作用。遵循公开公正、优中选优的原则,持续规范开展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评选工作,引领带动我省工程质量水平的提升。深化建筑业新技术应用推广工作,为我省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15.强化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实施全省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和年度质量安全状态评估。开展交流观摩、形势分析等活动,提升从业人员和监管人员的质量安全管理能力。
16.强化工程质量监督和检测监管工作。组织开展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培训、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巡讲、业务能力考评和岗位考核等工作,提升监督队伍建设水平。全面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综合报告制度。持续加大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力度,重点加强地基基础工程检测监管,指导检测专委会制定实施《工程质量检测信用评价标准》。制定发布《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年度报告(2020)》。组织开展全省检测技能竞赛活动,开展多层次检测能力验证工作,助力我省工程质量和品质提升。
四、规范市场秩序,完善建筑市场监管机制
17.着力规范全省工程招标投标市场。对我省深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改革意见的文件落实情况进行调研,开展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规范实施及创新监管课题研究。完善出台相关政策规定,组织制定《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投标导则》,修订《评定分离导则》。认真做好招投标项目监管工作,抓好省级项目日常监管,研究出台省集中建设项目限额以下的招投标管理办法。推进招投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工作,研究出台江苏省招投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指导意见。提升招投标从业人员能力素质,继续抓好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知识考试,联合开发招投标业务学习APP。
18.扎实推进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进一步贯彻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江苏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和要求,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坚持源头治理、综合治理、联合治理,不断完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建设,健全预警机制,加大惩戒力度,推进根治欠薪工作有效落实。
19.持续做好施工许可管理工作。调整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新标准要求全面推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加强对我省行政区域内施工许可电子证照业务的监督指导,明确实施主体,细化实施步骤,确保施工许可电子证照业务的有序开展和规范化管理。
20.全面强化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加强工程监理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制定《关于进一步推动我省工程监理行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研究修订《江苏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评价标准》。开展工程监理行业信用管理研究,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工程监理信用管理与行业管理有机结合。推进工程监理企业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加快工程监理行业转型升级。继续指导苏州工业园区开展政府购买监理巡查服务试点工作,总结试点经验做法,促进工程监理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21.完善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全面整合一体化平台、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等监管系统,实现数据交换和互通共享,不断提高建筑市场监管的信息化水平。加大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依托全省建筑市场检查专家库开展好以“双随机、一公开”为主要手段的建筑市场检查工作。强化实名制管理平台在项目现场人员监管中的运用,推动建筑市场检查和行业监管水平向专业化、综合性方向发展。
五、强化安全监管,健全工程安全管理体系
22.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推动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强化深基坑、高支模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控;突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关键节点施工前安全条件核查和高风险工程项目的专项勘察、设计、施工管理;研究出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手册》,遏制高处坠落和“三违”现象发生;建立质量安全和建筑市场双查联动机制,对发生事故的项目,同时启动承发包行为的检查,对发现存在建筑市场违法违规等行为的市场主体一律给予相应处罚。
23.推进智慧工地建设和安全监管信息化。完善“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系统”,推进安全监督机构运用信息化方式提高监管效能,推动在建工程项目统一纳入信息化监管,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逐步实现对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和在建项目考评工作的全覆盖。大力推动智慧工地建设,做好省建筑工程绿色智慧工地示范片区建设指导工作,发布《江苏省建设工程智慧安监技术标准》,力争在2021年底前实现规模以上新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智慧工地信息平台全覆盖。继续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绿色智慧工地“云观摩”活动,进一步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24.提升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水平。深化扬尘治理工作,持续推进工地扬尘管控差别化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和联合惩戒措施,将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作为智慧工地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提升工地扬尘治理科技化、信息化水平。做好省级建筑施工标准化星级工地申报及评选工作,发挥标化工地示范引领作用,提升施工现场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25.强化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信用管理。完善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信用管理责任体系,制定包括起重机械设备租赁、安拆(一体化)、检测等多方责任主体的《江苏省建筑起重机械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试行办法》。运用信用方法鼓励企业加强设备管理和检验检测行为,推动建立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一体化管理模式,强化建筑起重机械全生命周期管理,解决租赁企业小零散、以租代管、维护保养不到位等问题。
26.切实强化安全监督工作。修订《江苏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及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组建省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讲师团,定期开展全省安监人员业务培训和现场观摩,持续提高一线安监人员业务水平和监管能力。完成《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通病与防治》课题研究。出台《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指南》,配套修订《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监督格式文书》。持续加强“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统计上报等使用功能。
六、提升工作效能,全面优化消防审验管理
27.不断健全消防审验管理机制。贯彻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及工作细则,修订完善我省工作指南;建立技术服务机构管理机制,健全信用评价体系,规范从业行为;推进建设工程消防审验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指导各地提升消防审验质量,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曝光力度。
28.探索创新消防审验管理模式。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要求,加快推进联合审图、联合验收;指导各地在城市更新、专业建设工程、“清单制+告知承诺制”等方面开展消防审验管理试点;总结推广南京市既有建筑装修改造消防审验管理经验,深化历史文化街区活化利用消防审验管理机制研究和试点工作;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探索建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消防审验协作机制,指导各地做好跨行政区域建设工程的消防审验管理。
29.完善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标准体系。加快江苏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标准体系研究和建设,推进《江苏省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段(场)上盖利用工程建筑防火设计标准》等地方标准编制;开展《江苏省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研究,规范建设工程消防查验行为;研究制定高层民用建筑消防验收技术要点,推进消防验收标准化和分级分类管理。
30.提升消防审验技术水平和信息化水平。加强省级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建设,完善专家工作评估和动态管理机制,组织开展第三批省级专家库专家征集工作;组建省级讲师团,持续抓好消防审验人员能力建设和职业培训;继续做好“江苏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系统”建设、应用和推广,努力实现建设工程消防审验“一网通办”和全过程网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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