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第15号
为进一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省政府印发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政发〔2019〕54号)的要求,现将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予以公告,具体事项详见附件。
附件: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6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
| 序号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范围 | 检查比例 | 检查频次 | 
| 1 | 对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行政检查 | 房地产估价机构 | 15% | 1次 | 
| 2 | 对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及市场行为的行政检查 | 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 | 约1% | 1次 | 
| 3 | 对建筑市场行为以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行政检查 | 建筑市场各方主体 | 1% | 1次 | 
| 4 | 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注册造价工程师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活动的行政检查 | 造价咨询企业、注册造价工程师 | 全省造价咨询企业为5%,检查企业时同时检查该企业的造价工程师 | 1次 | 
| 5 | 对招标代理机构从事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检查 | 招标代理机构 | 5% | 1次 | 
| 6 | 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从事检测活动的行政检查 | 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 10% | 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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